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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书文学 > 特工小妻,你别跑 > 第106章:是我跟,林宇的孩子
 
“是洛铭少爷来了。”明叔朝外面抬头看了看,正巧也有个下人走过来走到明叔跟前,再次报告了一次。

“这大清早的,怎么来这么早啊。”沈月看了林宇一眼,还以为他有重要的事情,才大清早的把洛铭给叫来了。顺便加起了一块杂粮面包塞进嘴里,刚要吃下去,被一旁的林宇灌下了一大杯的牛奶。

喝完了牛奶的沈月,还没怎么吃东西,就先打了个饱嗝,“你们最近很忙吗?洛铭干嘛来这么早。”

“他?肯定不会是工作上的事。”林宇肯定的说着,嘴角露出了一抹狡猾的笑。

“哦?”

“这小子,能不给我添乱,就是好的了。”

沈月噗嗤一笑的时候,正巧赶到洛铭刚换了鞋走进客厅里,朝沈月和林宇走来。

“哟,我来的还真巧啊。呵呵……”洛铭揉搓和双手,看了看对面的俊男美女们,和他们面前丰盛无比的早餐,“更巧的是,我今天还没来得及吃早餐就出门了,哈哈……”

洛铭一边说着,一边对着站在了一旁的明叔使了个眼神,一脸的茫然加疑惑的看着明叔。

话说今天早上还没有睡醒,洛铭就被明叔的一个电话给吵醒了,说什么,他们家的少爷和未来的少夫人,又开始闹架了,让洛铭起床后赶紧的过来劝劝架。

结果,好不容易起了个大早的洛铭,看到的竟然是眼前的这样一对璧人恩恩爱爱你侬我侬的画面。这让他怎么下手好呢?

这画面太美,我一个单身汉,让我怎么看!

明叔!你一定是故意的!你说,你倒是说,素不素!

明叔揉了揉眼睛,表示自己也是一脸的困惑不解。

终于,洛铭明白过来了。

眼前的这一对,绝对不能用正常人的眼光去看待,一定要用相反的眼光去猜测他们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。就好比现在的他们,恩爱如初,情比金坚,那么再过上一会儿呢?还会是如此吗?按照正常人的理解是,现在的他们两个,简直就像是在度蜜月一样,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自然也还是度蜜月了,可他们,林宇跟沈月一定不会是!一定不会的!他们一定会内战,一定会吵架!吵到脸红脖子粗!

哼,不信,你们等着看!不是不吵,时机未到!

“喂,喂…………”沈月摆着一只手晃动在洛铭眼前,唤醒这位已经陷入了沉思之中的人儿,“你这是睁着眼睛睡觉呢,还是梦游呢?”

“啊?我没事啊,很正常啊。怎么了?”

“我没说你不正常,我就是看着你站在原地半天了,也不动弹,嘴角还咧着坏坏的笑,话说,你刚才到底在想些什么啊?”沈月刨根问底的毛病又犯了。

“我我我……”洛铭我了半天,没说出来什么,突然眼睛转到桌面上的美食的时候,大吼一声,“林宇,不过是一顿早餐而已,你,你至于,至于整这么丰盛吗!”

简直就是帝国主义资本主义思想大爆发!

跟洛铭一惊一乍的表情完全相反的林宇,一脸面无表情的回问着,“这不都是按着你的食谱做的。”

“大哥!我给你的营养搭配食谱上,每一餐都给你提供了三种以上不同类型的选择!你选择其中一种就可以了!用不着每一种都做出来吧!你整这么一大桌?是在炫富吗?”

洛铭扶了扶额头,话说,林宇总裁,知道你有钱,可你,要不要这么任性啊!

“我怎么知道,你又没明说。”林宇随意的吃着早餐,丝毫不在乎的说着,“我还怕你给搭配的营养不全呢,所以,就让下人们都做了一份了。”

洛铭医生继续扶了扶额头,顺便将绝望的小眼神看向了沈月,而沈月很是配合接过了洛铭的接力棒,毕竟粮食是不能浪费的,劝说着林宇,“这么多早餐,就算十个我们也吃不完的,不要再这么浪费了。”

“好,听你的。”林宇想也没想,直接回答者沈月,顺便夹了一个小笼包塞进沈月的嘴里,一脸宠溺的看着女人将它吃完。

“哎呀呀……”一旁,一脸黑线的洛铭,瞬间感觉自己就是来当电灯泡的!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,手足可以断!衣服不能换!算你们很!

洛铭冷着一张脸看了看明叔,都怪你!情报都搞不好!害得我连觉都没睡,慌乱的半天,原来你就打算给我看这个?真相狠狠的剜了他一眼!

你们就给我拉仇恨吧,你们就等着你们吵架的时候,我独自一个人默默的在南墙角里嗑瓜子看好戏吧!等等好像又暴漏了什么,怎么能独自呢?自己还有哈奇士和阿拉斯加两条忠心耿耿的小可爱们陪着呢!

哼,就你们会秀恩爱啊!

洛铭一屁股坐到了林宇右手边的餐椅上,开始化悲愤为力量的,开动起面前的美食来。吃饱了才能秀恩爱嘛!

“洛铭,那天陪着你的女人呢?叫什么祖尔?怎么也不见你随身带着她了?”

洛铭刚要咬动一块面包,听到林宇这话时,叉子上的面包,噔的一声落到了面前的盘子里。

林宇啊林宇!泥垢了!泥垢了!每次跟沈月和好的时候,就特么想到单身的我还没有女人!尼玛,不想找女人,还非得要逼着你去找女人,你说你与偶女人也就够了,还要逼迫着你的兄弟们也都不能这样单身!

再这样,老子撕票不玩了!

只是,以上都只是某人的心里情节描写,接下来请看洛铭医生的面部表情描写。

洛铭轻笑一声,恭敬的给林宇斟了一杯红酒,“瞧林总说的,我哪里有您这么好的福气啊,能摊上嫂子这么好的女人。我身边的那些不过是些三流的货色,怎么能跟嫂子这么二流的货色比呢?”

“嗯?”

“不是不是,沈月姐姐,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刚才是想着说,你比那些三流的货色高一等,恩呢,就是这么个意思。”

沈月也没在意,轻啄了一口红酒,咬下了林宇递过来的抹了鱼子酱的面包圈,一口塞进自己的小嘴巴里,“林宇,你刚不是说,你手底下正在裁员吗?我觉得吧,是该把那些表现的不如人意的人,给裁掉的,留着也没什么用处,你说是不是。”

“嗯,说的是。”

“啊?”洛铭惊呆的大张着嘴巴,话说,未来的大哥大嫂子,你们这话是几个意思?

“洛铭,你怎么不吃早点了,赶紧着吃啊。哦,我刚才的话,没别的意思啊。”

“可我有种会失业的感觉,是怎么回事?”

“我刚又没指名道姓的说你,我刚才是想着说别的意思来,你啊,比那些留着没有用处的人,多了那么一点点的用处的,恩恩,你说是不是。”

“呃呃……”洛铭惊呆的拖着自己掉下来的下巴,望了眼沈月,不愧是大哥大的女人,厉害的一面是不是才刚刚上演?

吃过饭之后,林宇跟洛铭两人去了公司,临走前林宇叮嘱沈月,先在家里好好养病,等养好了身体,才分配工作之类的话。不过在家养病的话,限制的条件放宽了。可以随处走动,要记得每隔两小时跟林宇报告下行踪。

阿若也从沈月之前的公寓里调回来了,吩咐跟在沈月跟前。

闲来无事的沈月,之所以答应林宇自然也是有另外的一个原因的。程子陆,也就是沈月之前领养的孩子,据林宇说,应该会很快从国外接回来的。想想他应该有五六岁了吧。

沈月在屋里走过来走过去的,心里想着小陆到底什么时候才来啊,也不用一个人在屋里烦闷了。可又担心小陆来后,林宇那边又要有的忙了。

“小姐要是觉得烦闷的话,可以去外面走走。”

“去哪啊,我对这里不熟。走到哪,还要给林宇发个卫星定位……”沈月撇着嘴,又回到了几天前的无聊生活了。

“或许出去走走,散散心也不会觉得这么心烦了。”

“好吧。”沈月回去卧室旁边的衣帽间里,换好了出门的外套,“我们去C.M公司,看看大家都在忙什么。”

“好的,那我这就去明叔那里领车钥匙。”阿若说着就要走开。

“不用。咱们直接走着去。”

“走?”阿若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顺便重复了一边。

“天天在家里憋着,也该出去锻炼锻炼了。”

“可从这里出发走着去少爷公司的话,怎么也要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呢。”

“半个多小时,也不算太久。”沈月偏了偏头,走去门口鞋柜里换上了一双运动鞋,“出发。”

今天的天气很是不错,要是开着车出门的话,估计这个时间段里肯定会堵车的。身边是来来回回穿梭不停的人群,似乎都在忙着自己手里的事情。沈月优哉游哉的走着,耳朵里还插着耳机,很是悠闲自在。似乎与这个看上去繁忙的都市格格不入。

店铺前的模特们在展示柜里穿着最新款的衣服们,展示着自己标准的身材样板,沈月这才低下头去,看了看自己的衣着装扮。

“阿若,我这身衣服是谁给我准备的?”沈月一向是不爱看衣服的牌子,只是看着顺眼就行,可穿上的时候因为当时有些心急,还没来得及细看,结果现在才发现,竟然这么……别扭呢?

“这个,我也不大清楚。”

高领的羊毛针织连衣裙,虽然穿上倒是保暖,可怎么看怎么像是孕妇装一样,临出门前,李婶还在外面给自己罩上了一件红蓝格子相见的大衣,穿上更显得臃肿了。不过如果下面搭配了一双修身的细长跟的高跟鞋的话,应该是没什么大问题,可关键是沈月脚下踩的是一双圆头的白色运动鞋。怎么看都觉得不大搭边啊。完全像是一个身材臃肿的大妈!

不过,毕竟是走着路,而且还要走半个小时那么久,运动鞋是最舒服的了,想了想,还是决定就这么穿着吧。

沈月一边朝前走着,一边四下里看着,毕竟心情不错,听着音乐,哼唱起小曲来。

“小姐今天的心情看上去很不错啊。”阿若走在沈月身边,帮她拿着包。

“当然。小陆很快就从国外回来了。而且……”沈月看了看阿若没有再接着说下去。而且,还有更加重要的一件事。从澳洲回来后,沈月一直担心自己跟着林宇这么突然的走掉,奶奶那边会不会对自己的不告而别很是伤心的,昨天晚上,林宇说,已经派人跟奶奶和小莫打过招呼了,他们说也只要不拖累沈月,怎么着都没事,不用让沈月这么的放在心上。想着想着,沈月的眼睛又有些湿润了。可碍着阿若在跟前,还是极力的忍住。

“小陆?”

“是我跟,林宇的孩子。”

跟在沈月身边的阿若明显的一惊,自己怎么从来没有听少爷说起过,他们竟然还有孩子这件事?

其实沈月本来是想说,是自己跟林宇领养的孩子,不过程子陆就快要来到自己身边了,她不想让孩子听到一些有关自己是被领养的传闻,所以才这么讲的。

走到一幢摩天大楼前面,上面的露天电视里播放着最新的新闻消息。沈月刚要转过路口走去下一个红绿灯时,突然从屏幕上看到了一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时,吓了一大跳!

那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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