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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书文学 > 重生团宠,大佬马甲又掉了 > 1110、童工
 
佑斯是洛罂在奴隶市场买回来的奴隶,本名佑斯塔森,卡尔人,但他长相像Z国人,这孩子天赋极高,洛罂教他学会了中文。

且,洛罂将他国籍转为Z国。

对外,佑斯一般称作洛罂的弟弟。

女孩这么说,也没问题。

“没有。”洛罂说。

“那就好那就好。”女孩笑着说。

说着,女孩摸摸弟弟的头,分明是十四五岁的女孩,比洛罂外表年龄还小两三岁,看起来十分的成熟:“这是我弟弟项子晗,我叫项雪琳。

“我弟弟第一天上小学,他性格比较怕生,其实我挺担心他在小学交不到朋友的,如果不介意的话,和你弟弟交个朋友吧!”

只不过如项雪琳所说,项子晗确实是个害羞的男孩,一直缩在姐姐身后。

被项雪琳拍了拍,才勉勉强强钻出来。

项子晗是个漂亮的男孩子,一张嫩扑扑的脸跟女孩一样精致。

粉嫩。

“你、你好......”项子晗像朵含羞的小花,朝佑斯伸手。

弱弱的。

佑斯那过分小大人的成熟心态,洛罂也是算准他上学后,身边很难有朋友。

听项雪琳一言,她倒是完全不会拒绝。

项子晗在看见佑斯的模样,那双原本灰暗暗的眼睛,跟看见迪迦奥特曼似的。

大眼睛在不受控制的瞪大,像是发现新大陆。

佑斯没有伸手,一头精致的黑短碎发上下一浮,他朝项子晗一瞥,高傲的抬头,是漠视的冷。

要是寻常孩子,见佑斯是这样的反应,早灰溜溜避开。

“抱歉抱歉啊,我得带弟弟先走了,下次有机会再聊!”

说罢。

眼都亮了。

“哎呀!糟糕!我差点忘记时间了......”项雪琳像是急着赶事儿,她又抬抬手,看一眼腕上的手表,连人都带急起来。

第二天洛罂参加龙玲玲邀她的名媛聚会,都是一些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聚在一起,在比较华贵的酒店和网红餐厅打卡。

吃个饭。

在洛罂点头后,项雪琳带着她的弟弟跑着离去。

......

唯一值得一提的,大概就是二哥洛宸在名媛聚会上,由一开始惨遭众名媛嫌弃。

到最后,他跳到桌台上,在龙玲玲带头的一群名媛又惊讶又羡慕的眼神中,向众人解释他那一嘴巴的金牙。

龙玲玲是真正的名媛,海港市九龙会的大小姐,对一切自是再熟悉不过。

倒是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发生。

还真骗到不少人。

转眼,一周时间过去。

还弹弹牙齿:

“看见没?纯手工制作的,法国意大利进口的,纯镶金!世上独一无二!”

洛罂依旧没去学校上课,她来到黑林一小,准时准点接佑斯放学。

除第一天上小学,接下来的日子都是佑斯自己出校门,洛罂只在校门口等待。

龙玲玲也被送回海港市,并扬言下次还要来找洛宸哥哥玩。

是周五。

不知道是不是在佑斯身上发现新大陆,内向的项子晗自从默认跟佑斯一起玩,就一直话语不停。

变得格外开朗。

“你看了吗?昨天我推荐你看的铠甲勇士你看了吗?铠甲勇士变身了!我真的是太喜欢了!好想再看一遍!可惜我们家对面的邻居不重播了......”

清一色的家长,大老远便听见从校门口出来的项雪琳弟弟项子晗围着佑斯,在说着孩子话。

两个男孩,一个像是小大人一样成熟,黑短碎发贴着额角,双手插裤袋,另一个话语喋喋不休,长得跟女孩子一样漂亮精致。

这样的阵容,吸引了校门口不少人。

哪怕佑斯并不怎么理他,不过,也没有叫他闭嘴不是。

似是纵容他这么做。

一直专心讲着话的项子晗一阵惊吓:“啊!我姐她今天不来接我,我自己回去。”

许是,近期是洛罂的空档期,并没有其他的事,她倒是有别样的雅兴: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
洛罂上前,这几天也跟佑斯的新朋友项子晗熟络许多,她借着身高,落下的手直接按在项子晗的头顶,止住他前进的步伐:

“你姐呢。”

一路只能听见项子晗说着“铠甲勇士”的故事,再没有初见时的羞涩。

顺着项子晗的指路,几人并没有来到项子晗的家,而是来到一家名为“一點點”的奶茶店前。

项子晗指着在奶茶店里忙到直不起腰的项雪琳,对洛罂道,“你们看,是我姐姐!她在打工呢,我们快过去吧。”

小小年纪的项子晗并不知道,十四五岁的项雪琳也还小,打的那个是童工,违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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