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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书文学 > 重生团宠,大佬马甲又掉了 > 1297、赤焰收人标准,洛语武力天赋
 
孔梦蝶,即是曾经二中的学校女神,直接害死原主的罪魁祸首。

也是昔日原主爱慕的校草端木辰爱过的女人。

他们还谈过恋爱,并且孔梦蝶就是曾经让端木辰拿原主给他写的情书,去广播室播报的那人。

不过后来军训期间的枪战游戏中,孔梦蝶被洛罂吓得尿出来,此后没多久,两人就分手了。

那一回孔梦蝶在军训期间,被洛罂拿枪抵着,吓出尿来,在许多同学和端木辰面前出糗,被分手后。

没过多久,孔梦蝶也选择转学。

至于转学去了哪里,没有人知道。

“姐,你认识?”洛语顺着洛罂的目光,在一大堆人群中,清晰的捕捉到孔梦蝶的身影。

孔梦蝶的着装打扮与曾经在校园时不一样。

洛罂也不在意,毕竟对她来说,这已经是刚重生那会的事情了。

倒是没想到,她转学后,竟是来了津市。

她完全没注意到洛罂,跟着她的一群小伙伴在排队检票进马戏团的队伍中。

“认识,‘熟’得不能再‘熟’。”洛罂冷冷一笑。

好歹也是曾经贵为端木辰的女神人物,身材必然不错,长得也不算差。

她今天穿了一条露大腿的黑色连衣裙,白花花的腿在人群晃悠,异常惹眼。

“那个人是我们学校的,她之前故意找我麻烦,带着十几个小混混到校门口堵我。”

洛罂眸眼一抬,洛语知道她想问什么,于是先道:

“这样啊。我还以为真是姐姐的熟人。”

洛语说着,抬抬下巴,朝洛罂暗示孔梦蝶身旁跟着的一名女生:

大老远的,洛语一眼看见项哲琰高大的身影。

“欸,他来了。”妹妹不再说。

“找了十几个小混混堵我,原先是想让我跪到她面前舔她鞋子求她原谅,我抢过一个混混手上的铁棍,把他们七八人打得脑袋见血,跑了。

“所以后面那个人再也没敢找我。”

“你就一个人来?”洛语迎上前。

“是啊。”项哲琰点头。

不得不说,才十五岁,项哲琰的身高就已经在一米八以上,几乎与一米八五的身高等同平行,他在人群中十分惹眼,且长得帅气。

想起一米八五,倒是不禁令人回想起赤焰军团的收人标准,军团内的男性,几乎不低于一米八五......

而显然。

项哲琰没这么做。

寻常的男孩子,除非已经追到女朋友的,在还没追到女朋友时,都会带上一群朋友,最好男生女生都有。

这样才方便在要追的女生面前耍帅,并让周围朋友帮忙起哄,或是在旁边“吼吼吼”的大叫。

站在两人身后,听着两人的言语,回想起妹妹说的字句言论。

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妹妹,被十几名小混混围住,还能抢过对方的铁棍,打得对方额角出血;

“你一个人来还这么慢,早知道我和我姐不等你了!”洛语说。

好好的一个校霸,头两天项哲琰还牛到怒怼校长,这会在洛语面前,倒是挠了挠头,“呃......我错了。”

结合种种。

洛罂眯眸,她一直都想着让妹妹生活在安逸中,却孰不知,妹妹可能在武力值上,拥有非比寻常的天赋。

在不久前的酒吧,妹妹的狠辣手段,完全不像一个普通女孩。

以及后来她藏刀,狠狠地捅了张闻一刀。

她是不是将妹妹想得太过普通?

这是洛罂找到妹妹后,第一次深深的犹豫。

那么,究竟是否让妹妹介入她生存的世界呢?这是个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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